党委组织部是党委实施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委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
其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实施党的组织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经院党委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抓好党支部书记的配备和培养。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健全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院党委做出报告。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搞好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考核和奖惩工作,向党委提出调配和任免干部的意见、建议。抓好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同党委其他部门一起抓好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4、指导党总支、党支部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抓好“评优创先”活动。与党委其他部门一起办好业余党校。
5、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按上级政策规定和院党委要求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干部政审和党员出国政审方面的具体工作。
6、贯彻执行干部的离、退休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7、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搞好端正党风的工作及党员、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等工作。
8、认真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党员的登记、鉴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管好文书档案。
9、加强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研究。搞好组织部自身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
10、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