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规划,牵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路线,落实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任务,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牵头负责迎接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年度党的建设考核工作。
2.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校内基层党组织建设类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检查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调整设置、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民主集中制落实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制度完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发挥二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研究指导全校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员发展和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及培养、考察工作。负责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审核、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负责做好党员申诉、信访接待、办理工作,配合学校纪委做好违纪党员处理工作。
4.负责学校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两优一先”等先进典型培育、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做好上级表彰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学习工作,推动学校党内荣誉体系建设,营造学校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浓厚氛围。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