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
党校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我校2013-2014学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各党总支上报后,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等部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了全校公示。现根据党员发展程序,为确保发展质量,检验各二级党校培训成效,决定对审查后的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进行党校培训闭卷考试,成绩8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发展。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12月12日(周四)晚6:30—8:00
二、考试地点及参加人员:
1、文东校区:
小红楼公共三教室: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
2、长清校区:
公共课第1教室:美术学院、艺文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设计学院、职业学院、国交学院的老师监考)
公共课第2教室:戏剧影视学院、设计学院、职业学院、国交学院。(美术学院、艺文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的老师监考)
3、各位党员发展对象遇有特殊情况,报经组织部同意后,可自行选择考试校区。
4、请各党总支指派一名教师协助组织部监考,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提前报组织部,并于考试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三、考试内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相关报告等材料、《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后最新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入党教材(2013年最新版)》。参见《山东艺术学院第33期党员发展对象党校培训复习参考》。
请各党总支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复习,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按时参加,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肃认真地对待本次考试,确保考试成绩优秀。
组织部将于2013年12月14日前公布党校培训考试合格及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同时下发《入党志愿书》。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提前做好本批党员发展对象发展前的政审等准备工作,并于12月24日前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发展事宜,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填写好支部决议、组织员谈话意见、总支审查意见的《入党志愿书》连同书面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推优表、思想汇报、自传、综合政审材料、函调材料等交组织部审查,由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另: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务必在2013年12月24日前完成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将填写好支部决议、总支审查意见的《入党志愿书》连同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材料报组织部审查,由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因时间紧急,任务繁重,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按本通知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及转正工作,按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保证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圆满完成。
附:(审核后及公示)2013-2014学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考试名单
党委组织部
2013
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