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党校党课考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
各党总支上报2015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后,党委组织部、党校党课进行了集中培训。为确保发展质量,检验教育成果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学习效果,现根据党员发展程序,决定对党课培训合格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党校党课闭卷考试。党课考试成绩80分及格,不及格的不予发展。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12月9日(周三)晚6:30—8:00
二、考试地点及参加人员:
1、文东校区:
音乐学院教学楼六楼601会议室: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
2、长清校区:
公共课第三教室:美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的老师监考)
公共课第四教室:戏剧影视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美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的老师监考)
3、党员发展对象遇有特殊情况,报经组织部同意后,可自行选择考试校区。
4、请各党总支指派一名正式教师协助组织部监考,12月7日中午前将监考教师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前报组织部,并于考试前15分钟到达所在考场。
三、考试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后最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十八大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党建理论成果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参见《山东艺术学院第34期党员发展对象党校培训复习参考》(附件1)。相关学习材料,可到组织部网站“党校之窗”栏下载。
请各党总支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复习,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按时参加,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肃认真地对待本次考试,确保考试成绩优秀。
组织部将于2015年12月11日前公布党校党课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同时根据各党总支上报的本批拟发展对象名单,结合三家会审情况和公示情况下发《入党志愿书》。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提前做好本批党员发展对象发展前的政治审查等准备工作,并于12月21日前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发展事宜,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填写好支部决议、组织员谈话意见、总支审查意见的《入党志愿书》连同书面入党申请书、《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思想汇报、自传、函调材料等交组织部审查,由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另: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务必在2015年12月21日前完成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将填写好支部决议、总支审查意见的《入党志愿书》连同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表》(附件2)、思想汇报等材料报组织部审查,由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因时间紧急,任务繁重,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按本通知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及转正工作,按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保证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山东艺术学院第35期党员发展对象党校培训考试复习参考
2、预备党员考察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