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学年党员发展工作,现将党员发展需做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近期抓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命题测试,充实完善《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同时将培训情况报告(包括培训计划、参加人数、内容、形式、学时、效果等)连同人员名单及测试成绩报送院党委组织部。上报本学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必须是经培养考察了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即2011年10月前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分配给我校的党员发展计划数,组织部依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数拟定了各单位的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数额(见附表)。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规定时间和分配的指导计划数额上报2012—2013学年党员发展计划和本学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各单位上报本批党员发展对象前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5天,无异议后再行上报。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同时上报“推优表”、“学习成绩单”及最近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名次,此项工作务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
三、组织部将会同学工部(处)、教务处对各党总支、党支部上报的2012—2013学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然后统一组织党校培训暨《中国共产党章程》基本知识闭卷考试。各党总支、党支部在上报前要严格进行初审,优中选优,凡“三家会审”或《中国共产党章程》考试不合格者,各单位名额自行作废,不再递补,也不能在上报下一批党员发展对象时追加,请各单位珍惜。
四、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提前做好有关人员的政审工作,并通知他们做好《中国共产党章程》考试的准备工作。为配合党校培训暨《中国共产党章程》考试工作,组织部将下发《入党教材(2008年修订本)》和最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单行本,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按下达的党员发展指导计划数到组织部领取上述材料,保证人手一册。各党总支、党支部应在十八大召开后,及时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党课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部将对审查和考试过关后的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在全校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组织部将下发《入党志愿书》,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程序进行党员发展工作。
七、本批党员发展对象经学院党委审批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后,各党总支、党支部必须按照发展程序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教育。入党宣誓的有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党员发展参考意见和程序(参考意见、发展程序附后),认真填写各种呈报表,11月30日前上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呈报表附后,同时发送至syzzb2213@163.com)。凡不能按时完成上述任务的党总支、党支部,本学期党员发展计划将不予批准。
附:
1、2012—2013学年学生党员发展指导计划
2、2012—2013学年党员发展计划呈报表
3、2012—2013学年第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呈报表
4、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程序(简要)
5、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参考意见
党委组织部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