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同时要求要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提高基层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保持党的生机活力、促进党的全面建设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抓好党员发展的质量关和入口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党委要求,组织部近期将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
检查各党总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情况,重点检查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方法
成立由组织部、党总支副书记代表、学生党支部书记代表各一名组成的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内容,对抽查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成员组成采取回避原则。
三、检查流程
1、查阅党总支(党支部)有关本学期拟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
2、与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培养联系人代表、学生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3、通过查看工作日志、培训记录、会议记录等,重点检查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管理和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以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内容;重点检查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记录是否完整,如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和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等。
四、其他
1、今后组织部将把党员发展检查工作作为三家会审的环节之一,定期对各党总支拟发展党员对象前期准备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考核中,对工作失误较多,发展程序不严谨,将适当缩减党员发展名额。
2、各党总支要正确对待本次检查,认真进行自查,找出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