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党课考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
各党总支上报2016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后,党委组织部、党校进行了集中党课培训。为确保发展质量,检验教育成果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学习效果,现根据党员发展程序,决定对党课培训合格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党校党课闭卷考试。党课考试成绩80分及格,不及格的不予发展。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11月17日(周四)晚6:30—8:00
二、考试地点及参加人员:
1、文东校区:
小红楼一楼第二公共教室: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
2、长清校区:
公共课第五教室:美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的老师监考)
公共课第六教室:戏剧影视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美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的老师监考)
3、党员发展对象遇有特殊情况,报经组织部同意后,可自行选择考试校区。
4、请各党总支指派一名正式教师协助组织部监考,11月16日中午前将监考教师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党委组织部,并于考试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三、考试内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十八大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党建理论成果等内容。参见《山东艺术学院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党校培训复习参考》(附件)。相关学习材料,可到组织部网站下载。
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复习,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按时参加,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肃认真地对待本次考试,确保考试成绩优秀。
组织部将于2016年11月18日公布党校党课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随后下发党员发展通知。
附件:山东艺术学院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党校培训考试复习参考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