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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39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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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 时间:2019年06月06日  访问量:

关于组织39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经研究,组织我校第39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对象确定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发展党员条件,结合《党员发展对象名额分配》(附件1),本单位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程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附件2。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要向“双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青年教师、研究生群体倾斜。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各单位尽快完成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工作,并根据网上纪实要求,于7月4日将党员发展对象信息按步骤录入或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综合平台“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上传材料均需党支部书记和党总支书记审阅签字),并用“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自带“逻辑校验”进行校验。同时将《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及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至少3个月1篇)、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委组织部将安排专人进行线上线下同时审查,并到各单位现场查看原始档案材料,审查不过的,不予备案。

根据上级要求,今后入党各环节均需实行网上纪实、网上转接。请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尽快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根据网上纪实要求及时上传至“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否则以后无法正常发展。

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一)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

1.923日至926日为自学时间,由各党总支、各二级党校自行组织。

2.927日至29为学校党校集中培训时间,培训人员主要党委组织部审查合格同意备案的党员发展对象,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2019级新生党员参加部分课程学习期间,927下午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参加人员为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

(二)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最新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要求、《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党史党建等方面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三)培训具体安排及其他事项

培训地点在长清校区图书馆报告厅。本次党课培训以自学和集中辅导授课、观看影像资料、讨论交流的方式进行附件4。培训期间,全体党员发展对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按时参加集中活动,不准请假。培训结束后将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党课培训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密切配合,选派一名教师党员带队,负责本单位员参加党课培训期间的考勤、安全、联络及其他工作。请于925日前将带队教师的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单位、职务)发送至总支微信群

联系电话:86522213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名额分配

2.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参考意见

3.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

4.山东艺术学院党校第39期党课培训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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