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
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19级新生党员和近期新入职教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内其他单位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必须从灯塔“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转接;省外其他单位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按照往年程序转接,转接成功后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并录入灯塔系统。
2.无论省内还是省外新转入的党员,都要对其党员档案进行发展条件和程序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的,10月1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查(附件1)。组织部审查合格后,从灯塔予以办理接转手续或录入灯塔系统;不合格的,予以退回,补全材料后方可接收。
3.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党员和新入职教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接收、登记、上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中央、省委、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对新转入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逐项对照审核。对存在问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要及时与原单位及其上级党组织进行联系,认真负责地把好新生党员的质量关。
4.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中有违纪违规现象的,经学校党委研究可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清理党员组织关系回执。请各党总支对2019年1月1日以来转入转出的党员组织关系回执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对转往省外的党员,如已接到对方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须及时将介绍信回执拍照以pdf格式上传灯塔系统才算完成,否则就意味着组织关系未转接成功;未转接成功、未接到对方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或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但未将回执拍照以pdf格式上传灯塔系统的,绝对不能删除。私自删除,后果自负。无论什么原因,只要不能按要求从灯塔系统转走,都仍是该支部党员,要按照党员管理要求加强教育管理。10月16日前,请将组织关系应转出或转入但未成功转接的党员信息(附件2)及非本校职工但至今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信息报党委组织部(附件3)。
对失联党员进行经常性排查。各单位要结合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灯塔系统党员数,对本单位党员,特别是组织关系未转出或未成功转出的毕业生党员,进行经常性核查,确保将所有党员都纳入有效管理之中。省委教育工委要求自2017年排查上报失联党员后,不能再出现新的失联党员。各单位如新出现失联党员(附件4),请10月16日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并写出详细情况报告。以后出现此类情况,要及时上报。
附件:1.新转入党员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2.未成功转接组织关系党员情况统计表
3.保留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情况统计表
4.失联党员名册
山东艺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