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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40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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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 时间:2020年06月10日  访问量: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经研究,组织我校第40期党员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对象确定

各党总支要安排所属支部,根据党章规定的发展党员条件,结合《党员发展对象名额分配》(附件1),本单位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程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附件2。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要向“双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青年教师、研究生群体倾斜。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各单位尽快完成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工作,并根据网上纪实要求,于7月3日将党员发展对象信息按步骤录入或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综合平台“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上传材料均需党支部书记和党总支书记审阅签字),并用“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自带“逻辑校验”进行校验。同时将《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及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一般3个月1篇)、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委组织部将安排专人进行线上线下同时审查,并到各单位现场查看原始档案材料,审查不过的,不予备案。

根据上级要求,自2019年开始,新发展党员入党各环节均实行网上纪实、网上转接。请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尽快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根据网上纪实要求及时上传至“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未正常完成的不予发展。

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一)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

1013日至14自学时间。

10月15日至25日,为学校党委党校集中党课培训时间。按要求组织培训人员完成24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人员主要党委组织部审查合格同意备案的党员发展对象,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入党积极分子自愿参加课程学习10月15日,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参加人员为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

(二)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最新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党史党建等方面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三)培训具体安排及其他事项

因疫情原因,本次培训委托各党总支分别组织实施。各党总支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严格落实好自学和集中辅导授课、观看影像资料、讨论交流要求(附件4),保证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24学时。培训期间,要认真考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全体党员发展对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按时参加集中活动,不准请假。培训结束后将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党课培训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落实。请各党总支及时对本次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26日前将培训工作总结及图片资料发syzzb2213@163.com。

联系电话:86522213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名额分配

2.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参考意见

3.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

4.山东艺术学院党校第40期党课培训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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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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