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党员发展工作(第二批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省委教育工委分配给我校的2021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请各党总支、党支部结合学校党校第42期党课培训测试情况(附件1),做好本单位拟发展党员名单的确定工作。同时根据“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网上纪实要求,完成网上纪实工作(所有材料均需党支部书记审查合格签字,再由党总支书记审阅签字,才能上传)。
二、各单位审查确定拟发展党员名单前,必须完成综合政审工作。
三、确定拟发展党员名单,要严格按照《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参考意见》(附件3)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拟发展党员的审查、公示工作。
四、请各单位务于6月18日前完成《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预审及整改工作,并将《拟发展党员预审名单》(附件4)加盖党总支公章交党委组织部(长清校区办公楼3012房间),同时,将名单电子版发至组织部电子邮箱。
五、党委组织部预审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六、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后,要及时将党员发展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山东艺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函调材料、《入党志愿书》)及《新发展预备党员名单》(附件5)报党委组织部审查,由组织部提请党委审批。
七、党委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批准入党的,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安排入党宣誓,抓好新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未被批准入党的,要做好思想工作。
凡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的,本批党员发展计划将不予批准。请各党总支、党支部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长清校区办公楼3012房间
组织部电子邮箱:syzzb2213@163.com
山东艺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