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按照《山东艺术学院部分教学、科研、教辅单位处级业务岗位充实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现将部分教学、科研、教辅单位处级业务空岗及要求等情况通知如下:
一、校内选拔正处级岗位(3个)
1.设计学院院长。除《工作方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应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有较强的学科、专业、平台和团队建设能力,对国家一流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有推进教改立项与课程研究,强化教学水平评估,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能力;能带领设计学院加强创新团队和科研平台建设,推进纵向、横向协同创新,提升艺术创作成果质量和数量,产出高层次、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能围绕国家和山东省重大战略、重大理论及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推出创新成果。引导、激励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
2.艺术研究院院长。除《工作方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应有高级别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结题等工作能力,能围绕国家和山东省文化战略,紧跟学科前沿和重大理论问题,挖掘、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完成较高水平科研项目;有较高的艺术研究与创作水平,以及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带领艺术研究院加强创新团队和科研平台建设,推进纵向、横向协同创新,完善机构开放、内外联合、竞争创新、学研一体化运行机制的能力,主动承担学校重大研究课题,切实提升艺术研究成果质量和数量,产出高层次、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引导、激励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
3.《齐鲁艺苑》编辑部主任。除《工作方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应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学术刊物出版方面的政策要求,满足“政治家办刊”在政治素质、理论功底、期刊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要求;有较高的艺术专业综合理论素养,能对各类投送稿件进行严格的政治、专业把关;有提升办刊质量和水平的能力,提高《齐鲁艺苑》在全国同行业期刊中的排名,扩大《齐鲁艺苑》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影响力;有提高《齐鲁艺苑》学术原创性,提升论文转载率和引用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能力。
二、校内选拔副处级岗位(4个)
1.设计学院副院长
2.戏曲学院副院长
3.传媒学院副院长
4.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以上岗位除《工作方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要有较强的业务和管理能力,在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在相关专业方面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实践与创作能力,有较高层次的本学科专业方面的重要科研展演获奖,有较大培养和发展潜力。
请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部分业务岗位充实调整工作,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原原本本、及时准确传达到位,通知并组织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严格按照《岗位申报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并于12月6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岗位申报表》交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