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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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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时间:2011年03月22日  访问量:

关于做好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我校各党总支、党支部大多已任届期满,加之处科级干部调整后人员变动较大,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近期将对党总支、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共产党员和全体师生员工,为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人员设置

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1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已推荐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人选及现任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做为候选人。

2、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3、各党总支要将支部设置意见上报党委组织部,经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安排换届选举工作。

三、换届选举办法

1、新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党员充分酝酿,民主推荐,党总支根据多数党员和所属党支部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经党委原则同意后再提交总支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新的党总支委员会。

2、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选举可先进行预选,差额选出候选人,然后等额进行正式选举,也可采取差额选举形式正式选举。

3、参加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4、选举中,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两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5、宣布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当选的委员名单时,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6、党总支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新选出的总支委员会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选出的委员、副书记、书记报党委批准,委员分工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7、在选举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党委,由党委研究确定。

四、换届选举程序

各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关系换届选举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党总支及党支部要周密考虑、认真准备。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党员明白选举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充分体现党员意志,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各党总支及党支部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总结,重点总结近两年来的工作,并在选举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3、向学校党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

(二)酝酿推荐,确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

1、各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选举办法,根据各党支部酝酿推荐情况,集中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党总支将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党支部,进一步征求党员意见,然后集中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3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成熟后,于324前报送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查。党委审查同意,由组织部批复后方可进行选举工作。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成熟后,报党总支审查,并由党总支于324前报送院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批复后方可进行选举工作。

(三)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表决通过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应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5、发放选票,进行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投票,计票。首先清点收回的票数同发出的票数是否相符,确定选票是否有效,然后计票。

7、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的总支委员会委员名单。

8、新产生的总支委员会委员召开会议选举总支书记、副书记。

9、遇特殊情况,可报党委审议后再进行选举。

10、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党支部换届选举

1、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参照上述程序组织实施。

2、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党总支换届选举之前进行。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换届过程中,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刻把握其思想内涵,领会其精神实质,要把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党内一次学习教育的过程,作为基层党组织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的过程。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其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2、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党总支要精心组织、细心安排,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办事。每个党员应以积极严肃的态度对待换届选举,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选举,不得缺席,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种非组织活动,凡发现有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党总支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与学校党委的沟通,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意志,使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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