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174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08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仍按《山东艺术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和《山东艺术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的实施意见》中的原则、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做好本年度的考核工作。
二、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要按照相关文件中各等次的标准,认真衡量每一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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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2008年度处级干部考核方法和程序作如下安排:
1、所有处级干部均由学院党委统一组织考核,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与组织审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被考核人员要在本单位(机关以支部为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并由组织部派人携带测评表进行测评。
3、处级干部2008年度考核不进行全院大会述职,但个人年度述职报告须提前交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传阅,然后召开全院处以上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各处级干部务必在2009年1月5日前将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交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b@sdca.edu.cn或syzzb2213@163.com。
4、评议结果以百分计算。正处级干部的评议结果,院领导评议占总分值的20%,处级干部和教师代表评议占总分值的50%,本单位(机关以支部为单位)教职工评议占总分值的30%(老干部处处长的测评应有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与)。副处级干部的评议结果,处以上干部和教师代表评议占总分值的50%,本单位(机关以支部为单位)教职工评议占总分值的50%(老干部处副处长的测评应有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与)。
5、考核的优秀率分别控制在正副处级干部总人数的15%左右,由党委根据测评结果决定优秀等次人选。
6、被考核人员同时填写《山东艺术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于考核结束后上交到党委组织部。
7、考核的原则、基本内容、等次及标准、结果的运用、组织实施与监督仍按《山东艺术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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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组织领导。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使考核工作积极稳妥,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各单位负责人及各考核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全院教职工要积极参与,认真对待,使考核工作起到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团结,促进和谐的作用。
七、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31日前布置全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工作。
2009年1月10日前,各单位组织安排考核工作。
2009年1月9日,由组织部组织对全院处级干部的民主测评。
2009 年1月12日前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含教学、科研人员工作量完成情况)分别报组织部和人事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