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介绍 | 组织工作 | 干部工作 | 文件下载 | 党校之窗 | 管理入口 | 学院首页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批党员发展对象党校培训考试和公示等工作的通知
 
-----------------------------------------------------------------------------------------------------
最新动态 时间:2009年06月05日  访问量:

各党总支、党支部:    

我院2008—2009学年第二批党员发展对象各党总支上报后,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等部门进行了严格审查,根据党员发展程序,为确保发展质量,检验各二级党校培训成效,决定对审查后的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进行党校培训闭卷考试,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6 月9日(周二)晚6:00—7:30;  
二、考试地点及参加人员:
1 、文东校区:    
北院红楼一楼一教室:音乐学院、戏剧学院(研究生和表演毕业生)、音乐教育学院、职业学院(音乐类)、教职工。    
2 、长清校区:
公共课第七教室:美术学院、艺文学院、戏曲学院、职业学院。(戏剧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国交学院的老师监考)
公共课第八教室:戏剧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国交学院。(美术学院、艺文学院、戏曲学院、职业学院的老师监考)    
3 、各位党员发展对象可根据两校区实际,报经组织部同意后,可自行选择考试校区。    
4 、请各党总支指派一名教师协助组织部监考,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提前报组织部,并于考试前1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三、考试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及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等时事内容。参见《山东艺术学院第24期党员发展对象党校培训复习参考》。    
请各党总支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复习,按时参加,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肃认真地对待本次考试。    
由于临近期末以及毕业生即将离校,本批党员发展工作时间非常紧迫,经研究,本批党员发展对象公示提前至与党校培训考试同时进行(名单见附件,若党校培训考试不合格,仍然不能发展),公示时间为6月5日至6月9日。    
公示期间,教职工及全体同学可以个人名义,通过书面、口头或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组织部反映问题及建议。    
受理地点: 长清校区办公楼三楼3004组织部办公室。    
电   话: 86522213 、13156195688、13969137266。  
电子邮件: zzb@sdca.edu.cn 、syzzb2213@163.com          
组织部将于6月12日(周五)前公布党校培训考试合格及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同时下发《入党志愿书》。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提前做好本批党员发展对象发展前的政审等准备工作,并于6月19日前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发展事宜,务必于6月22日前将填写好支部决议、组织员谈话意见、总支审查意见的《入党志愿书》连同书面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推优表、思想汇报、政审材料等交组织部审查,由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另: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务必在6月19日前完成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并与6月22日前将填写好支部决议、总支审查意见的《入党志愿书》连同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材料报组织部审查,由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因时间紧急,任务繁重,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按本通知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及转正工作,按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保证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圆满完成。
党委组织部
2009 年6月5日
 

版权所有:山东艺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党校)
联系电话:(0531)86522213、86423611
     CopyRight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