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08届毕业生党员同学:
大家好!难忘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值此同学们毕业离校之际,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
几年来,同学们怀着求知的渴望和对未来的憧憬,珍惜在校时光,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勤于实践,积极进取,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专业知识不断丰富,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且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学校党组织为同学们的成长和进步感到高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你们即将告别母校,奔赴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开启人生新的航程。今天是桃李芬芳,明天是国家栋梁。希望你们牢记学校党组织和师长们的嘱托,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共产
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党的伟大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勤于学习,敢于创造,甘于奉献,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建功立业,让火热的青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闪光,以更加优异的学习工作成绩为党组织和母校增光添彩!
毕业离校,毕业生党员必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行为,将影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甚至造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严重后果。毕业生党员务必增强组织纪律性,本人按规定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我们将会为你们提供咨询和指导。现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毕业生党员本人在各自学院党总支的组织下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个人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党委组织部将凭《登记表》上的信息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
2、《登记表》中“转往何处”栏请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党员应在毕业前与组织关系转入单位、街道、社区或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必须事先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接收组织关系),并将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完整地填写在《登记表》中,以便组织部及时无误地开具《介绍信》。
3、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织;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或本人居住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4、毕业留校工作、考取本院研究生或专升本,请在《登记表》备注栏注明。毕业生党员如暂时没有找到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又与学生处签订了暂留户口档案协议的,可暂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学院学工部党支部,请在备注栏注明。
5、毕业离校办理时间党员本人持《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
6、《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于规定的有效期内按照《介绍信》所写党组织去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一直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为止。同时务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及时邮寄或传真回学院党委组织部。
7、如因转入组织关系单位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换开《介绍信》的,必须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开具介绍信的单位办理手续,重新开具《介绍信》。对于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介绍信》过期的,本人要作检讨,组织将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8、《介绍信》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一旦遗失,党员要写明遗失情况,并及时向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经党组织对遗失情况审查后,如确系本人不慎遗失,应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对遗失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9、党员要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后,要按要求参加转入单位党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预备党员要经常向转入单位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以取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帮助,以便按期办理转正手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交纳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10、当你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立即返回学校或电话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和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学院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长清校区办公楼三楼西北侧3004房间,联系电话:0531—86522213。
祝同学们学业有成,一路顺风!
祝同学们事业辉煌,前程似锦!
山东艺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