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为加强党员管理,进一步规范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2007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新生入校后,各学院党总支应及时了解新生中党员的情况,并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安排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团总支书记认真、仔细审核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大一新生一般为自带,专升本新生、研究生新生一般在其毕业档案中,由我院升本或考研的新生不用审查),查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凡存在材料不真实、程序不规范,违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由党总支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复核。
2、凡审批机关未签署审批意见的,应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属于未及时审批的,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属弄虚作假的,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3、使用旧版《入党志愿书》(2004年10月以前没有统一编号)或《入党志愿书》中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让本人或原单位党组织予以重填、补填或纠正。
4、凡缺少《预备党员考察表》的,要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索取,如原单位不能及时提供的,应让原单位党组织提供考察期间的考察意见,由新生入校后所在党支部补填《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
5、发现问题后,须认真向本人和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
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凡我校新入学的学生党员从9月15日报到后两周以内(至9月30日),均应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由新生党员所在学院党总支指定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团总支书记专门负责,并在军训期间布置落实。
1、为简化新生入学手续,组织部不在新生报到当天设点现场办公。
2、党员新生报到后,要求本人及时将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有党员详细信息并带有回执联的新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自带的党员材料交到所在学院党组织。介绍信和材料右上角用铅笔注明院系、专业和学号,由各学院党总支审查整理好后,填写《山东艺术学院2007级新生党员转入登记表》(必须填写新生中所有党员,包括本校升本和考研的新生党员,并在备注栏注明),于9月30日前统一到组织部集体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将《登记表》发至组织部邮箱zzb@sdca.edu.cn。
3、新生党员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党总支要尽快将他们编入到学生党支部中,并在本单位党员名单中添加该新生同学,输入其基本信息,完善本单位的党员信息库,并尽早开展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凡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不得编入党支部,不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也不收缴党费。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对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党委组织部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