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全面提高学院中层干部和党务干部的理论水平,切实做好学院各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处级干部十七大精神学习班暨党务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本次学习培训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党的十七大的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和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使中层干部和党务干部既从总体上把握党的十七大文件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又系统钻研和理解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明确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用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优先发展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新要求指导学院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凝练特色、提高水平,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学习内容和形式
学习内容:1.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十七大修订的新党章和中纪委工作报告;3.听取宣讲十七大精神的辅导报告;4.组织十七大精神学习讨论;5、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理论和知识。
学习形式:在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学习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讲授,专家讲座,分散自学,分组讨论等方法,紧密联系各单位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加深对十七大精神的理解把握,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三、参加人员和时间安排
参加人员:所有在职处级干部、党务干部。
时间安排:2007年12月13日至12月27日。
四、培训地点
集中辅导在文东校区综合楼音乐厅。
五、学习要求
1.精心组织,保证学习时间。各党总支书记是本单位抓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学习活动。要充分利用集中辅导后的时间认真安排交流讨论。所有干部要在学习培训期间集中精力参加学习,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因故确实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讨论的,要提前由所在党总支向组织部请假并主动进行自学。
2.遵守纪律,确保学习质量。参加学习人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学习。在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辅导时不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要认真学习规定内容,认真做学习笔记,深入思考领会,分组讨论时积极发言,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
3.学以致用,联系工作实际。学习中要紧密联系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形势和学院改革发展以及自身工作的实际,要在学习的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学习贯彻的过程成为求真务实、改进作风、扎实工作的过程。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