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我院各党支部大多已任届期满,加之干部调整人员变动,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近期将对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关系换届选举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党总支及党支部要周密考虑、认真准备。要重点做好酝酿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提出人选意见。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党员明白选举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充分体现党员意志,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本单位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可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各党总支要按照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的党支部设置意见安排换届选举工作。
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成熟后,报党总支审查,并由党总支于12月22日前报送院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批复后方可进行选举工作。
二、认真做好党员大会组织工作
各党支部近期要在总支指导下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换届选举,上一届支部委员会主持进行。党员大会主要有以下两项议程:
(一)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任期内的工作。
(二)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如下:
1、清点到会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可有效。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表决通过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5、发放选票,进行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
6、投票,计票。首先清点收回的票数同发出的票数是否相符,确定选票是否有效,然后计票。
7、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名单。
8、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会议选举支部书记。如遇特殊情况,可报党总支,由党总支报党委审议后再进行选举。
9、选举结果报党总支审查,并由党总支报院党委审批。
三、几点说明
1、选举先进行预选,差额选出候选人,然后等额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数应为设委员数额的20%。
2、选举中,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3、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票数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4、在选举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院党委,由党委研究确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