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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接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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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时间:2007年06月07日  访问量: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2007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组织部撰写了《致2007届毕业生党员同学的一封信》(见附件一),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协助印发自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同学。下面就做好2007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为了使学生党员走向社会后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做好下列教育管理工作:
1、讲一次党课。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要结合学院“三风建设”的要求,参照“毕业生党员教育党课要点”(见附件二)对毕业生党员讲一次党课。
2、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学生牢记党员身份,树立良好形象。
3、进行个人总结。回顾大学四年来尤其是入党以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各方面的情况,总结要态度端正,突出重点,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深刻认识,并有具体整改措施。
4、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毕业生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止流于形式。
5、建立承诺书机制。要求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写出书面承诺书,承诺毕业后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辜负党组织的培养和期望,为山艺争光。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对毕业生党员的承诺书要统一归档。
6、个别谈话。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对存在问题的毕业生党员,要亲自找其谈心,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7、整理组织材料。各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党总支应尽快按照发展计划把本学年的党员发展任务做好,在毕业生离校前发展或转正完毕,并将组织材料等整理好报组织部待党委审批。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对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意义。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要亲自抓,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将对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前的教育列入工作日程,每年进行一次。要根据实际情况,有创造性地开展好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要督促所有毕业生党员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向党支部请假并及时补课。各单位要及时对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将总结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对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考核的内容。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人事关系和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时刻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具体程序和相关要求如下: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做好本单位毕业生党员的摸底统计并认真组织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登记表》),毕业生个人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党委组织部将凭《登记表》上的信息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填写《登记表》需注意以下事项:
(1)“转往何处”栏请指导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要求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前与组织关系转入单位、街道、社区或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必须事先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接收组织关系),并将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完整地填写在《登记表》中,以便组织部及时无误地开具《介绍信》。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织;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或本人居住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3)毕业留校工作、考取本院研究生或专升本,请在《登记表》备注栏注明。毕业生党员如暂时没有找到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又与学生处签订了暂留户口档案协议的,可暂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学院学工部团委党支部,请在备注栏注明。。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加盖党总支公章),于6月15日前连同电子稿交党委组织部。 
3、党委组织部根据《登记表》上的信息,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离校办理时间党员本人持《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开具或领取《介绍信》。持《介绍信》接转组织关系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于规定的有效期内按照《介绍信》所写党组织去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一直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为止。同时务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及时邮寄或传真回学院党委组织部。
(2)如因转入组织关系单位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换开《介绍信》的,必须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开具介绍信的单位办理手续,重新开具《介绍信》。对于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介绍信》过期的,本人要作检讨,组织将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3)《介绍信》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一旦遗失,党员要写明遗失情况,并及时向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经党组织对遗失情况审查后,如确系本人不慎遗失,应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对遗失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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