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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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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访问量:

关于部分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山东艺术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进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美术学院院长张淳、职业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姜华、科研处副处长刘翔宇。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着重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各单位通知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进行全面总结,写出述职报告,同时填写《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可从组织部网页下载)。述职报告和《登记表》纸质版由各单位于民主测评后收齐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yzzb2213@163.com。

2、民主测评。对考核对象在本总支(机关以总支为单位)范围内进行试用期满述职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会由所在党总支具体安排,并提前一天通知组织部,组织部派人参加。

3、组织考察。党委成立考核组,在一定范围内对试用的处级干部进行谈话考察,形成组织考察意见。谈话范围为机关部分部门负责人,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

4、考核结果及情况反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或免除试用期职务的意见。对考核称职的,提出正式任用意见;对工作实绩一般的,提出延长试用期意见;对经组织考察,不称职的,提出免除试用期职务意见。

试用期间因脱产学习等原因离岗时间超过半年的,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犯有严重错误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免除试用期职务,取消相应待遇。

四、组织领导及时间安排

1、考核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工作由组织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2、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从4月18日开始至4月26日结束。

 

附件: 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山东艺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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