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艺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5周年,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36号)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将表彰一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全校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员倾斜。
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全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基层倾斜。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全校基层党支部、总支中的先进集体。
二、推荐条件
这次推荐表彰对象,主要是2011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高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优秀业绩、得到师生公认、在本校有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一般应受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1、优秀共产党员,应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本条件是:(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担当作为、事业心强,对工作高度负责,创造一流业绩;(4)宗旨观念强,心系师生、热情服务,带头联系和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5)群众口碑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基本条件是:①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绩突出;②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③关心师生生活,善做群众工作,切实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品行端正,群众口碑好。
(2)专职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是:①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职尽责;②善于把握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③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④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师生员工中威信较高。
3、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基本条件是:(1)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坚强,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富有活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服务师生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师生难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4)工作业绩好,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促进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5)遵守纪律好,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勤政,得到师生的衷心拥护。
三、推荐数量和重点
山东艺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名单见附件1)范围内按以下数额进行推荐,先进党总支5个,先进党支部12个;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0名(其中基层党支部书记4名);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以党总支为单位按正式党员人数的10%推荐 (各党总支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
按照省委高校工委要求,我校向高校工委推荐的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不分配名额,由各党总支按照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从基层党支部做起,逐级进行推荐。推荐汇总后,由党委研究上报。推荐山东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有一定数量的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
推荐初步对象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校级(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已故党员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相互之间不交叉。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1.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党总支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各党总支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好中选优,在一定范围进行酝酿、讨论,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结合学校实际,在各自范围内进行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盖党总支公章后,务必于5月18日(星期三)下午5:3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长清校区3012房间。
3.党委组织部将各党总支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汇总,并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4.校党委讨论确定推荐省委高校工委表彰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填写推荐审批表格,上报省委高校工委。
5.“七一”前夕,校党委将对审定后的山东艺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按时完成推荐任务,同时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基层党组织名单》
2.《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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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6日